圣母玫瑰园-教宗不是发明人:新弥撒的祭品不是天主喜悦的无玷牺牲,而是人手所造! 

教宗不是发明人:新弥撒的祭品不是天主喜悦的无玷牺牲,而是人手所造!

作者:T.J. OJEKA 神父时间:2025-08-12 05:26:43浏览: 34次


教宗不是发明人

作者:T.J. OJEKA 神父(尼日利亚籍)


序言

现代主义者如同恼怒的仆人:他击打照亮主人衣上污垢的灯,并非因灯有害,而是因光揭露了错误。

天主教原则如灯——恒久稳固,但现代主义者为庇护“有罪之手”,不惜击碎真理之光。他们将对人忠诚置于基督之上,终成二者之敌。


庇护十二世教宗(1947年)的宣告

教会无权更改基督亲定的圣事实质。”(《神品圣事》宪章)


一、现代主义者的逻辑与谬误

其论点

  1. 《1983年法典》第841条:仅教宗可定圣事有效性要件;

  2. 保禄六世(教宗)有权更改圣秩圣事(梵二后名称);

  3. 庇护十二世曾言“教会可更改自设事物”。


谬误

1. 混淆“至高权威”与“无限权力”

事实:教宗权力至高,但不可更改基督亲定之事


庇护十二世明示

“教会对圣事实质毫无权力。”(《神品圣事》第3段)

圣多玛斯·阿奎纳 及 特伦多大公会议(Denz. 931)均强调:

圣事实质不可更易

矛盾点:用主张“有效性源于教宗”的现代法典(第841条),辩护“有效性源于基督”的传统教义,实属荒谬。


2. 断章取义《神品圣事》

庇护十二世原文:

“教会可更改自设事物(仪式细节),但对圣事实质毫无权力。”

保禄六世之误
其新祝圣礼(尤主教品)篡改圣事标记本质,礼文不再表达“奉献圣祭/祝圣司铎”之权,形同无效的圣公会礼典。


3. 无视圣事确定性原则

天主教律则:若圣事有效性存疑,必须避免施行

保禄六世礼典背离传统,引发合理怀疑,故传统派天主教徒拒用。


4. 曲解教宗教律权力

特伦多大公会议(Denz. 856)定断:

任何牧者(含教宗) 擅改圣事礼仪,当受谴责。”

教宗仅为神律仆役
若可随意更改圣事,则基督亲设的恩宠渠道将沦为“人造之物”,实属亵渎。


二、天主教原则总结

圣事有效性

根植于基督亲定,教会仅为守护者,非发明者。


教宗权力界限

治理权至高,但受神法约束,不可更易圣事本质。

异端

凡主张“教宗/教会可改圣事本质”者,即踏异端门槛——因否定圣事实质不变之神启真理。


结论
传统天主教徒视保禄六世祝圣礼为无效,因其背弃教会恒久形式。现代主义者以“教宗权柄”为无效礼仪辩护,实为以人造之泥换基督真金。

信徒的避难所不在人律,而在基督设立的磐石之上。
持守传统非顽固,乃忠诚;非怀旧,乃安魂于不摇之真理。